作者:劉江永
內容摘要:中日兩國“一衣帶水”,和平共處符合兩國的共同利益。然而,盡管中日之間發表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等四個政治文件,但圍繞兩國關系的法律基礎究竟是什么?戰后東亞國際秩序的基礎究竟是什么?對此,日本同中國的立場觀點并不一致,客觀上形成了“中日國際秩序觀矛盾”。日本政府從未強調遵守中日之間四個政治文件處理兩國關系和領土問題,而一直堅持以《舊金山和約》作為戰后東亞國際秩序的基礎,這必然影響中日關系的健康發展。在《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40周年之際,確有必要就中日關系的法律基礎做一比較系統的研究與說明。
關鍵詞:中日關系;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法律基礎;波茨坦公告
來源:《東北亞論壇》,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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